這篇是看了某位給我迴響的網友,其blog當中某篇關於宜蘭家鄉事的文章後的情緒話,可能帶有偏見、非理性。

那就是我個人認為,如果宜蘭人選出所謂的爛人、蠢蛋、庸碌沒有遠見的人來當我們的首長、民代,那都是自找的,都是活該。

那些汲汲營營於寺廟事務,弄得自己好像很虔誠、和“鄉親”搏交情的人,你投票給他。

那些婚喪喜慶各種私人“人生大事”場合“無役不與”的人,你認為他給夠你面子,你投票給他。

那些犯下假公濟私的“小奸小惡”的人,你看他還沒到罪無可逭,你投票給他。

你根本不關心候選人的政見,連選舉公報都不看,就把票隨便投給了猛找你握手搏交情的人。

那些只因為怕擠火車、塞車,甚至只因為“懶”而不回來投票的人,你還是近似於把票投給這些忙著做人情的爛人、蠢蛋、庸碌沒有遠見的貨色。

宜蘭原本就是多數青壯年人口在外地工作的人口結構,你有較清晰的思維,你可以擺脫人情包袱的影響,認真去投下你認為該投的一票,結果咧?怕擠火車?塞車?甚至只因為“懶”?那不就是放任這些忙著“搏交情”的鑽營之輩得逞嗎?

有些沒有名氣、不懂得“經營自己”、但是平日認真在做事的人,想都別想在這種選舉生態下當選。

你別告訴我,這種選舉生態配得上“民主聖地”這個封號,我現在一點也不相信有這回事。而倘若你是某位檯面上政治人物的支持者,也請別來找我吵,我說的是我經歷過縣市長、立委、任務型國代、村里長、市民代表等選舉的總體感想。

我現在愈來愈覺得,代議政治真的走到了一種可笑又可悲的地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