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自己拉椅子坐吧

造物主對待人公平的一個地方是:無論是誰,每個人一天都同樣有 24 小時。這是一種齊頭式平等。

強者我朋友,在某大飯店工作,依公司排定的班表上下班,有時早班,有時中班,有時晚班,當然有時也要大夜班。作息很難維持正常,下班了,百無聊賴,奇摩、無名、MSN、DVD、電腦遊戲消遣一下,去睡個一覺醒來,又是工作,如此循環。想勸他休假時多進修,都覺得太為難他。

弱者在下我,不事生產的米蟲,學術巨塔裡頭的一隻小小研究牲,作息大致還能夠自己掌握。有空的時候隨時可以盯著 RSS reader 追新文章、想到某個關鍵字隨時呼叫 Google 大神;沒空的時候,Google Reader 那 1000+ 就只好讓它 1000+,之後有些成千上百未讀文的頻道,也無心一個個瀏覽,就放給它 mark all as read。而最近是愈來愈常 mark all as read 了。

要我們這兩類人參與某某網路社群?我很想啊!我也很想 24 小時醒著的時候都快快樂樂浸淫其中、一個人向世界發出聲音啊!可是我可以嗎?我那多少可以代表眾多拿人薪水、吃人頭路的上班族樣貌強者朋友可以嗎?我的 24 小時分配比例等於你的 24 小時嗎?

可參與的時間不一,發言的相對力量就不一。那些可以照三餐上站發表高見的網路朋友,那些只想(或只能)偶而來晃晃首頁看有無新玩意兒的網路朋友,那些滿足於知名大公司入口網站首頁的網路朋友,更多無法用粗略概念歸類的網路朋友,每個人在這號稱 2.0 的 Web 當中,都有其各自殊異的網路運用方法。

那麼,所謂的書籤站、推文站、電子佈告欄、論壇、知名作者網誌,它們的使用者特性,可以推論到泛泛大眾嗎?我不講話,代表的是我不能還是不為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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