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是觀念問題,再來才是法治問題

騎單車的通稱單車族、百客。

單車族當中沒「觀念」的,被其他用路人嫌惡其逆向行駛、在非人車共道路段騎車還硬要行人讓路、橫衝直撞地選擇性遵守交通號誌…,就算真的只是一部分的人如此,其他用路人還是會指摘說:「你們騎單車的如何如何…」。

沒法規規範單車族嗎?有啊!但是現在執法者就是不硬起來執行,有法規也徒然。然而,在用到法規的層次前,如果騎單車的都有默契遵守一些共識、「觀念」,在這個對單車還不算友善的國家,先凝聚自己的向心力,讓人覺得我們值得尊敬,屆時對單車友善的法規、設施才會真正得到多數人支持吧?

再來,說到抽菸的朋友,通稱癮君子、進香團。我還是可以沿上面幾段依例造句,但是我想聰明人應該知道我會寫什麼了。有時要動到「法」只會落入被有心人操弄不同群體間衝突的窠臼,但是以我這個非吸菸者來說,或許是在外島當過兵的經驗,我很能瞭解吸菸者「一菸解千愁」的感覺,只要相對地吸菸者給予我適度的尊重,我也不是那種欲把香菸完全除之而後快的某基金會之流。

那,現在看看周遭,菸害防治新法施行至今,走在街上,有多少癮君子真正瞭解「觀念」呢?

當然,這些沒觀念的只是一部分的吸菸者,只是同樣地,其他人還是會指摘說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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